尊敬的市領導,你們好!
我們是麻城市電動車經銷商,近期接到交警通知,禁止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上路行駛,將對上路行駛的電動車(主要是電動三輪四輪)進行攔截扣車罰款。罰款理由就是駕駛電動三、四輪車要駕照,要牌照。這樣一來,給有車群眾的出行造成很大的困擾。
低速電動汽車(時速不超過五十公里)是在能源日益枯竭,中央大力提倡新能源汽車的大環境下新興的一種交通工具。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相關的管理政策,交管部門辦不了駕照,上不了牌照。我們面對個別交警的故意刁難都只有忍氣吞聲,花錢了事。這種狀態助長了執法群體的不正風氣,也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形象,積累民怨。
低速電動車是一種經濟、實用,符合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交通工具。一經面世,即受到廣大群眾的喜愛,為廣大普通群眾的綠色出行,為我們生活的綠色城市作出重要的貢獻。
由于低速電動車問世時間短,目前處于不斷發展創新的階段,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更沒有國家標準,出臺具體管理法規的條件不成熟,所以也沒有出臺國家統一的管理法規,更談不上進入國家的上牌目錄了。交警此時問群眾要牌照、駕照明顯是罔顧事實、強人所難。
在國家就低速電動車出臺管理政策、法規的這段時間,為了使這個符合國情、有利民生的新型交通工具得到有效管理,很多省市已經自行制定了低速電動汽車地方性暫行規定,規范購買者的駕駛證等級,電動車輛牌照,以及可行駛公路等級。以便管理上有法可依(目前已經有幾十個地市出臺相關政策,包括我們湖北襄陽市,河南許昌于今年十一月份正式出臺文件,鼓勵市民購買低速電動汽車,每臺車政府獎勵一萬)。
我們麻城市目前沒有制定低速電動四輪車的相關政策,管理上形成了政策真空,使管理陷入混亂,糊涂官打糊涂百姓,市民多有怨言。交警在管理時所處的強勢地位就決定了其管理是“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罰款或不罰款就成為其個人權力,這也成為執法部門滋生不正之風、執法腐敗的溫床。個別害群之馬也就多了一條生財之道,找各種理由扣車罰款。其行為雖為少數,但對政府公信力影響極壞。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會議上明確強調:對于市場個體:法無禁止即可為。對于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低速電動汽車的生產,銷售和使用都是遵循法無禁止即可為這一原則,光明正大地進行。在國家和地方政府沒有出臺規范管理低速電動四輪車或明令禁止上路的相關法律前,交警禁止上路行駛或者以違反行車規則之外的理由(如無駕照牌照)罰款則涉嫌“法無授權”的亂作為。因為到目前為止,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不清楚電動車究竟應該用什么級別的駕照。本地區也沒有出臺政策使用專門的電動車牌照。
低速電動四輪車(時速五十公里以下)主要適用對象是廣大農村及城郊的中老年人和婦女,其主要用途是接送孩子上學代步,能遮風擋雨,而且速度不高,比用其它機動車輛更安全。一經面世迅速被廣大中老年消費者接受。和他們使用摩托車相比:一,遮風擋雨,冷熱不愁。二.時速不超過五十公里,比摩托車低。即使發生事故,人員在車內更安全。三.不燒汽油,節能環保,符合國家發展政策。
建議市政府早日制定相關規范管理文件,明確低速電動兩輪,三輪,四輪車所需哪一級別駕照,上什么樣的牌照,可以上哪幾級公路行駛等等。讓這個利國利民的新生事物更好地有序發展。在未出臺規范管理文件前,先規范相關管理部門的行為,減少執法的隨意性,使其依法行政,真正執法為民。